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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

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包括两大部分:一是法律适用范围的规定,二是遵守的原则。

首先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一十三条之规定,法律适用范围包括:中国境内的涉外民事关系,以及中外移民居住地的涉外民事关系;其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一十四条之规定,按照国际惯例,涉外民事关系的适用法律应遵循“开放”的原则,就是根据受事物影响的本体“承认”原事物所应当适用的法律。

此外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一十五条规定,国务院可以根据发展国际贸易,保护外国投资者权益,发展友好合作以及考虑他国法律情况的要求,授权特定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;同时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一十六条规定,本着平等、互惠的原则,中国政府可以与外国政府或者组织缔结条约,就特定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作出确定。

结论: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是司法理论中重要的法律制度,在国家维护社会秩序和护卫个人、社会的原则上,对司法中的法律适用范围和原则作出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,值得我们深思。

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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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安全评价导则aq8001-2017安全评价导则aq8001-2017  2023-12-21 05:44:21  
  • 涉外民事关系法是一部十分重要的法律,它为处理涉及到外国元素的民事关系提供了依据。它既体现了中国的国际法律义务,又充分考虑了比较法特征,充分尊重了有关国家的权利,同时有利于中国落实现行,保护涉外民事权利。总之,涉外民事关系法使中国在国际社会中更加积极开展法律合作,有助于促进双边关系的可持续发展。